武装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及人防工作。
二、负责对师生员工法制、安全、国防、消防等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对高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三、负责校园的治安处置与管理工作。对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定、检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兵役登记、学生军训和民兵预备役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工作。
七、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校园火灾事故。
八、负责校园和重点要害部门的治安巡逻,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校园内师生集体户口的迁移与管理,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负责校园交通安全及秩序的管理。
十一、配合后勤部门做好校内秩序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