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29号)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中市教育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5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三)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四)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五)持证残疾人;
(六)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是户主的;
2、父母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3、申请人父母身故或被剥夺抚养权,其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同时具有两种及以上身份类型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种申报。
二、补贴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按1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发放。
四、工作程序
首先由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限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1.所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晋中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如因其它原因暂不能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提供申请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或者山西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清开户行和行号)。
2.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2);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申请人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父母及其它家庭成员或直接供养人的失业登记证明(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等,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3)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申请人通过“防返贫检测”APP查询结果复印件,申请人《户口簿》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件;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民政部门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
以上资料都必须提交2份,附件1、2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
五、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截至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邮寄给辅导员。
各系在收到学生资料后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制作《晋中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4)、《XX大学/学院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资格核查明细表》(附件5),将申请名单及各项资料汇总后按顺序整理得当,于2024年9月6日下午5点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个人的申请资料。申请资料请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双面)-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资格证明”的顺序排列。
汇总表中补贴对象按以下顺序排列:(1)低保家庭学校毕业生。(2)零就业家庭学校毕业生。(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校毕业生。(4)特困人员学校毕业生。(5)残疾学校毕业生。(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毕业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各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二)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审核流程。各系要指定专人,认真按照要求,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时做好汇总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虚报冒领。对虚报、套取求职创业资金的个人,一经发现,学院将通报有关系部按规定严肃处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者,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学院要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有关处理情况报人社部门审核机构备案。
附件:
1.晋中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晋中市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4.晋中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5.XX大学/学院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资格核查明细表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