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返校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17 / 点击 0

      经学院研究决定06级毕业生请于2009年7月5日进行毕业补考及就业派遣等事宜。全体毕业生务必与7月5日准时返校。返校时,学院提供住宿,但需自备行李。

    另外,实习生必须交回实习鉴定表,需补考的同学们请认真复习。 欠学费的同学请将学费带齐。

   

    咨询电话:0354-3558079 (教务处) 0354-3558067 (邓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