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山西省对口升学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19 / 点击 0

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市教育局职教科、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2]3号)文件规定,对报考音乐、舞蹈、表演、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外语专业的考生进行口语测试,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今年对口升学专业测试分专业设点进行,实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统一部署、监督指导,设点院校全面负责,经费包干的办法。

各设点院校在测试期间要成立由校级领导为组长,有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测试领导组,测试工作必须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安全保密措施万无一失,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各设点院校的测试方案须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音乐、舞蹈、表演专业

报考音乐、舞蹈、表演专业(包括影视表演、戏曲表演、主持与播音)的考生于610到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报到,音乐、舞蹈专业考生11日、12日测试;表演专业考生11日测试。音乐专业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声乐考场设钢琴伴奏,考生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舞蹈专业考生自带舞蹈服。地址: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联系电话:0351-26828134073381,联系人:白老师。

(二)酒店管理专业

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于615到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报到、测试。地址:太原市狄村街13号,联系电话:0351-75835277583529,联系人:梁老师。

(三)外语专业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于615到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原太原师范学校)报到,16日测试。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联系电话:0351-2248807,联系人:王老师。

(四)公安类专业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于616到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报到、面试和体能测试。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联系电话:0351-6925305,联系人:赵老师。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2、各测试点严格按省编定程序录入考生成绩,于617向省招考中心报送专业测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成绩册和面试(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3、各市负责通知考生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和成绩。

附件

主持与播音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条件(30分)

1、形象(15分)

A.15分—8

标准:五官端正,身体比例得当,举止大方,极富气质。

B.8分以下

标准:五官尚端正,比例适中、举止不拘谨。

2、身高(15分)

标准:男1.70以上,女1.62以上。

注:低1公分1分,底线为2分。

二、自备稿件(25分)

普通话语音准确,口齿清晰,表达自然。声音优美,动听,能较准确体现作品的思想情感。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

三、即兴表达(25分)

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论点论据正确,结构完整,内容饱满,表达流畅。

四、才艺展示(20分)

技艺娴熟,优美,有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强,能充分展示出自己的艺术潜力与才华。

附件6

酒店管理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形体测试(70)

1.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A.五官(包括脸形、口、眼、耳、鼻、唇、牙齿、脖子、面部)(20)

a.优秀1520分;       b.良好1015分;

c.一般510分;      d.较差5分以下。

B.身材(包括身高、胖瘦、匀称、协调)(20)

a.优秀1520分;       b.良好1015分;

c.一般510分;      d.较差5分以下。

C.举止(包括行、坐、立姿、稳重、大方)(10)

a.优秀810分;      b.良好6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D.气质(包括谈吐、风度、性格、礼貌)(10)

a.优秀810分;      b.良好6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E.特长(包括音乐、美术、体育、舞蹈、演讲)(10)

a.优秀810分;      b.良好6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2.测试方法与程序

A.简单问话,了解家庭及本人情况;

B.让考生按设计路线走一圈;

C.站在指定位置目测;

D.做指定的动作。

E.特长表演

二、普通话测试(20)

1.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A.音调(包括语音、语调是否准确、有无方言)(5)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B.音质(包括口齿、音质是否清楚、纯正、宏亮、有无嘶哑、鼻音)(5)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C.流畅(包括思维、回答是否敏捷得体,有无迟钝、口吃)(5)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D.表情(包括说话是否文雅,朗诵有无感情与感染力)(5)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2.测试方法

A.会话与提问:由主考教师以专业、社会、家庭知识为内容,向考生提出问题,让考生回答,通过回答问题,测试考生的普通话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对问题的认识程度及应变能力;

B.朗诵:由考生自由选择诗歌或散文朗诵,测试考生的口齿是否清楚,声音是否宏亮及感情表达的渲染能力;

C.朗读:(提前预制若干卡片)由考生自己抽取朗读,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发音是否正确、语调是否准确、吐字是否清楚及感情把握程度。

通过以上各项测试,观察考生是否存在口吃、咬舌、嘶哑、鼻音浓重、方言浓重、牙齿排列不整齐等情况,观察考生反应快慢、智商高低等。

三、体检(10)

1.检查内容

身高、视力、听力、嗅觉。

2.要求:

凡检查项目都要认真、细致、记录清楚并签字。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录取条件:

1.视力:裸眼视力4.5以下者;

2.听力:重听、两耳听力不正常(5以内听不到一般声音)

3.色盲,色弱,斜眼,对眼;

4.唇裂,狼咽或甲亢;

5.口吃,咬舌,嘶哑,鼻音浓重者;

6.牙齿排列明显不整齐者,面部斑痕明显;

7.跛脚,手残疾或枝指,秃顶,斑秃;

8.脊柱弯曲,胸廓畸形,肢体任何部位有残疾;

9.O”形或“X”形腿;

10.狐臭,嗅觉失常者;

11.肝功能检查不正常者;

12.皮肤病,肥胖症,癫痫病;

13.五官明显不端正,整体形象异常者。

附件:

英语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本次口语测试评分为百分制,分三个部分。

一、自由问答(30)

2130分:

基本上能把意思表达清楚,所采用的句子结构规范,能较流利准确的表述该话题。

1120分:

有的意思表达不清,所采用的句子结构基本正确,有少量的语法及用词错误,但能较流利的表述该话题。

110分:

表达能力较差,基本句子结构出现错误,缺乏交流。

二、朗读(40)

3140分:

朗读流利连贯,发音准确,能按照英文朗读要求朗读所读文章。

2130分:

能基本上按英文朗读要求朗读,但有少量的发音、连续、爆破、停顿不当等问题。

1120分:

有一些读音错误,朗读欠流畅。

110分:

发音不准确,经常出现读音错误,语音、语调不准确,且不连贯。

三、根据短文回答问题(30)

2130分:

能够较为准确地根据问题及文章内容迅速回答口试教师所提的问题。

1120分:

有时需要依靠教师的帮助完成话题的表达,在交流中有少量错误,不能回答教师所提的问题。

110分:

需要经常依靠教师的帮助才能完成该话题的表达,掌握了一些句式但使用不当,不能回答教师所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