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20 / 点击 0

各普通高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精神,我省将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将具备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各高校请于6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附件2)、《低保证》复印件报我厅学生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相关表格可通过登陆“山西教育”,或到山西毕业生网下载。

附件1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