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条例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15 / 点击 0

实习教学是高职院校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和教学形式,是学生学习实际知识和技能,使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过程和教学阶段,是实践教学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为了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实习教学的目的与要求

实习教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实习和实践,使学生拓宽视野,巩固和运用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增进对本专业的进一步了解,增强学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实习教学的方式及地点

系部根据专业的不同性质,在满足各自实习大纲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组织实习和灵活分散实习两种方式。

1. 集中组织实习: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学生实习后,报院(系)审核批准,以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

2. 分散实习:鉴于目前实习经费比较紧张,集中外出实习有一定困难,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减少依赖 性,某些专业可以让学生进行“开放式”实习,即允许学生将教研室制定实习大纲交送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实习的前提下,委派一名实习带 教教师担任该学生的指导工作并安排其实习,学生须将接受单位意见返还学院。学院要严格按实习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三、实习教学中系部职责

1. 填报实习计划

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在每年的五月前填报下一年的实习计划,经(系)、部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2. 实习地点

在教务处统一协调下,确定集中实习单位,应考虑

(1)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

(2)有教学实习基地在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无实习基地的专业

应本着“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实习单位。

(3)选择管理水平较高、对学生实习较重视且具有一定组织指导学生实习经验的单位。

3. 拟定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和检查实习的主要依据。拟定实习大纲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制定。其内容包括:

(1)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2)实习内容及要求;

(3)实习程序与时间安排;

(4)实习报告的要求;

(5)劳动纪律要求;

(6)实习成绩的考核办法;

4. 确定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教风严谨、学术业务水平教高的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5. 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工作

各系在学生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会,讲明实习的目的及要求、宣布实习纪律等事宜,明确职责及要求。

四、实习教学中学生守则

1. 学生按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认真、按期完成实习任务。

2. 分散实习的学生,应结合实习的具体情况和实习单位委派的指导人员做好实习进度安排等事宜并及时将回执寄回学院。

3. 要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做好笔记,写出实习报告。

4. 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5. 主动参加实习单位的公益劳动及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

6. 实习结束后应集体返校,个别学生需提前或推后回校的学生要经带队教师批准。

五、实习教学的成绩评定及考核

1. 实习结束后,学生根据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及要求,提交自己撰写的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

2.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分散实习)的评语及笔记、口试、答辩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综合评分,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分。

3. 对未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请假、缺席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者、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的学生,做不及格处理,随下一年级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