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3-09 / 点击 0

学院各系、部、处、室党小组: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8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年,为了表彰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体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攻艰克难,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学院党支部决定,在建党88年来临之际,开展学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总名额为党员总数的20%,为八名。

二、评选方法:

1.各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推荐评选本小组“优秀党员”候选人2名。

2.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受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3.各党小组推选的“优秀党员”名单和事迹材料于6月12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三、评选范围:

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含临时组织关系)。

四、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改革,踏实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思想教育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公认成绩比较突出。

3、具有坚定的党性原则、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清正廉洁,克已奉公;讲政治、讲原则、讲奉献;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作风正派。

4、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光明正大,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5、对学生中的优秀党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授予“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通报表扬,并予以适当奖励。

            

                 中共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支部委员会

                          〇〇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