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红歌比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21 / 点击 0

各系、部、处、室:

为纪念建党90周年,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铭记革命历史,继承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我院特举办 “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比赛”活动,请各系、部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努力形成“师生共参与、系系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的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唱党的丰功伟绩,坚定不移跟党走、报效祖国献青春。

二、主办单位: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党总支

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团委

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学生处

三、活动时间:2011年4月26日19:00(星期二)

四、比赛地点:教学楼后广场

五、参赛对象:09、10级全体学生

六、活动形式

(一)合唱:各系以班为单位按照名额进行选拔赛,上报学院决赛名单。各系名额:护理系8个队、外语系3个队、旅游管理系1个队、中专1个队。

(二)独唱:护理系选报6人、其他系各2人参赛。

七、参赛要求

(一)合唱:

1、以班为单位组队参赛(人数少的班可以联合组队如汉语、文秘、韩语班)。

2、要有指挥、领唱、朗诵,合唱可采用伴奏和音乐伴奏等形式。

3、参赛歌曲以《“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比赛”推荐曲目》为主(见附件)。

4、本班人数及参赛人数、参赛曲目、伴奏音乐,(标明参赛班级和曲目)。于4月16日前交于院团委办公室、并抽签。

(二)独唱:

1、各系参赛选手名单、曲目、伴奏音乐(标明参赛班级和曲目),于4月16日前交于院团委办公室、并抽签。

八、奖项设置

1、合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佳组织奖两名。

2、独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九、评分标准及规则

(一)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分细则如下:

1、内容:思想健康,主题鲜明(10分)

2、队形:编排整齐,进、退场秩序良好(15分)

3、演唱:吐词清、节奏稳、声音亮、不走调、感情真(35分)

4、人数:参赛班级全体同学,缺勤每人扣1分(10分)

5、时间:参赛曲目规定在7分钟以内(包括上场和退场时间),超过1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10分)

6、精神面貌佳,舞台表现力强,服装统一(20分)

附加:辅导员参演另加(10分)  

 (二)评分细则

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形式,每班表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并由主持人公布最后得分。

十、比赛其他说明

提前三天各班班长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并上交比赛曲目。需用伴奏音乐的比赛班级请提前一天把伴奏音乐送到团委办公室,并标明参赛班级和曲目。

附件:“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比赛”推荐曲目

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党总支

                              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