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紫艳、贾俊琪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4-03-06 / 点击 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二款以及《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学院2024年1月2日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2014级护理8班张紫艳、2023级铁道交通运营管理2班贾俊琪,两名同学情况已达到退学条件,决定对其退学处理。2024年1月7日,学籍科邮寄退学处理告知书通知张紫艳、贾俊琪,因最终无法送达被退回,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36日至2024319。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籍科反映,联系人:老师,办公电话:0354-5584122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学籍科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