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概述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22 / 点击 0

“十一五”期间,煤炭工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能源 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能源 [2006]1257号)等,圆满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 期,根据《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编制完成《山西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左右,其中4亿吨供省内用,6亿吨供外调;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产量占到全省产量的80%以上,煤炭 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完成工业增加值4500亿元,煤炭行业非煤产业与煤炭产业销售收入比值超过1:1。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快晋北动力煤、晋中炼焦煤、晋东无烟煤三个煤炭综合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大集团、大基地、产业群和产业园区建设,树立煤炭大循环发展理念,以煤为基、多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建设晋北动力煤综合基地,“十二五”期间,重点做好大同、轩岗、朔南等矿区深部资源勘探,做好资源整合补充勘探、勘察深度控制在1200米以浅,加大大同 矿区石炭系、河保偏矿区的开发力度,重点培育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中煤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两个亿吨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依托动力煤优势,重点建设晋北煤电基 地,大力发展大型坑口电站,中煤、煤泥和煤矸石等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电站,加快煤电一体化进程。

 

    建设晋中炼焦煤综合基地,离柳、乡宁、霍州、汾西、西山、霍东矿区煤质好,属国家保护开采的的稀缺煤种,“十二五”期间,煤炭生产建设应适应控制离柳、乡 宁、西山、霍东等矿区新井建设程度,严格控制石隰矿区地方煤矿开采强度,将石隰矿区作为省内唯一炼焦煤接替矿区予以重点保护,重点培育山西焦煤集团亿吨大 型煤炭企业。大力推进临汾、吕梁两大焦化基地建设,发展焦油加工、粗苯精制、乙炔精细化工产业。加快三交-柳林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建设。

 

    建设晋东无烟煤综合基地,“十二五”期间,重点勘察阳泉、潞安、晋城等矿区深部资源,做好矿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煤炭生产建设适度控制晋城、阳泉矿区无烟 煤开发强度,适度加大潞安、武夏矿区动力煤开发强度。重点培育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和晋城无烟煤集团等5000万吨级煤炭企业集团。加大潞安矿区贫 瘦煤和基地内低热值煤发电力度。加快建设沁南、和顺-昔阳两大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和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三大瓦斯抽采利用园区。加大煤化工基地建 设。

 

    “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严格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煤炭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循环高端”,将着 力点放在煤炭加工利用和提高自身转化上来。为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战略目标,做好加强煤炭宏观调控,合理调控煤炭产能和消费量;加强行业宏观管理,对特殊和 稀缺性煤种矿区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开发秩序、提高回采率标准等措施实施保护性开发。